| 1. 目标和业绩 |
| 中远集团贯彻“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年创百亿效益,打造百年中远”和“建设和谐中远”的总体管理目标。在投资决策、供应商管理、用工环节、保安保卫等环节,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适用于本公司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和执行中国政府承诺的国际公约和国际劳工标准、以及其他适用的行业标准。履行尊重人权、不使用童工、不歧视员工、维护当地人权益等承诺。由工会依法代表员工与公司行政就涉及员工切身利益事项,进行沟通、协调的协商谈判制度,确保员工自由选择就业和辞职及劳动自由等权利得到维护,以促进公司与员工间的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共谋公司发展。2006年,中远集团被中央纪委、中组部、国务院国资委、监察部、全国总工会等五部委授予“全国厂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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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政策和规定 |
| 中远集团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做好农民工工作,促进企业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女工委员会依据女员工劳动保护法规、条例,积极维护女员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女员工的特殊权益不受侵犯。集团工会会同人力资源部等有关部门积极推进《集体合同》的签订工作,依法保障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中远集团制定了《厂务公开程序》和《中远(集团)总公司厂务公开暂行条例》,各公司制定了相应的落实方案和实施细则,为建立和谐企业提供政策支持。中远集团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防止使用童工和各类歧视事件的发生。维护主要经营场所当地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与当地人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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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组织和责任 |
| 中远集团各公司分别建立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管理。各级公司人力资源部等相应主管部门实施员工管理。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员工,并遵循合法和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及中远集团的用人制度招录员工,坚决杜绝雇佣童工现象的发生。公司内部实行员工工作机会平等,男女同工同酬的用人机制。中远集团工会负责厂务公开政策组织实施,各二级工会负责具体落实。中远集团各公司设立公开信箱或信访部门,负责受理员工有关人权方面的投诉,以及在工会中设立女工委员会,负责女性员工相关事务的处理和维护其正当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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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培训和宣传 |
| 中远集团通过组织各种类型的培训,以提高员工人权意识和维权意识,并对相关人员开展尊重人权和维护人权的知识教育。为提高协助员工维权能力和水平,公司十分重视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每年不定期组织各级工会干部参加不同级别、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培训活动,全面提高工会干部素质。工会每年组织对工会厂务公开主管人员及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人员进行培训,以提高工会干部用法律武器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的能力。同时,组织采购、揽货等部门人员进行人权知识的培训,完善采购合同人权条款并对供应商进行人权环境的评估。各公司在安全管理体系、履约、“三个三百”、退休人员、休假人员和解雇人员安置等方面注意保持培训政策的连续性,确保掌握相关知识和政策,以指导实际工作的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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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监督和验证 |
| 中远集团各级工会作为员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在维护企业整体利益的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全面履行代表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的职责。逐步使维权工作从关注员工的具体困难、解决具体问题向关注员工的根本利益、依法建立维权机制方面转变。中远集团制定了《厂务公开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健全了监督检查机构,明确了职责,并将厂务公开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先进单位评比一票否决条件,实现了对厂务公开工作的科学考核,促进了厂务公开质量的提高。通过建立民主管理监督、安全生产监督和劳动安全监督等机制,对员工权利、用人制度和采购过程中的人权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分析,并将上述相关职责纳入考核体系进行评估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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