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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管理层关系 |
| ■ 工会工作机制和成绩总体情况 |
| 中远各级工会作为员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在维护企业整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坚持面向基层,面向船舶,面向员工群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全面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职能,促进企业的改革和发展,维护企业稳定,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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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体合同和集体谈判总体情况 |
| 中远集团各级工会组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行维护职能,使维权工作从关注员工的具体困难、解决具体问题向关注员工的根本利益、依法建立维权机制方面转变。2004年,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集体合同规定》颁布后,中远集团工会及时起草并和党政联合行文下发了《中远(集团)总公司贯彻〈集体合同规定〉实施办法》。2006年,中远集团工会会同人力资源部等有关部门起草了新一轮集体合同草案,并按规定组织员工进行了平等协商,完成了新一轮集体合同签约前的准备工作。目前,中远集团的集体合同签订工作覆盖面达到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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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工作概况 |
中远集团各级工会组织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组织员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重视发挥职代会联席会议在职代会闭会期间的民主决策作用,积极推进职工代表巡视工作,确保员工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前,充分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利。为更好地发挥职代会作用,不断提高职代会质量和员工满意度,中远集团工会先后制定了《关于职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补充规定》、《中远集团提案工作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中远(集团)总公司职代会质量考核办法》等文件,进一步完善了职代会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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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会获得先进情况 |
中远集团各级工会重视并做好劳动模范的评选工作,大力弘扬争先创优的风气,同时把尊重、关心、爱护劳模作为增强企业凝聚力的重要任务来抓,努力为劳模多办实事好事。为加强劳模管理工作,中远集党团、政、工联合发文《中远集团劳动模范管理办法》,促进了劳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形成了劳模培养、选树、表彰、宣传、管理的工作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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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理化建议情况 |
| 各级工会组织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工作会及信函邮件等途径广泛收集员工合理化建议,汇总分析采纳后及时反馈给个人,并对优秀的合理化建议进行奖励。2006年,公司收到合理化建议3438件,共采纳1899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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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干部任命前公示制度情况 |
中远集团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对拟提拔为集团总公司机关部门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直属单位领导班子职务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提拔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学历学位、政治面貌、工作简历、现任职务和拟任职务等信息。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公示一般通过OA系统或纸面通知等形式公布,同时设立专门电话和信箱,指定专人接待群众来访,对群众反映的意见登记建档,及时处理,认真核实,同时做好保密工作。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有效地落实了广大员工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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